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(CENELEC)是1973年由两个早期的机构欧洲电工标准协调委员会共同市场小组(CENELCOM)和欧洲电工标准协调委员会(CENEL)合并而成,总部设在布鲁塞尔,其宗旨是协调各成员国的电工电子标准,消除贸易中的技术障碍。在业务范围上,CENELEC主管电工电子领域的标准化,而CEN则管理其他领域,如食物、日用品、体育用品及娱乐设施、卫生保健、燃气用具、机械工程等。
CENELEC的组织体系由全体大会、管理委员会、技术局、技术委员会、中央秘书处等组成。
全体大会是CENELEC的决策机构;管理委员会监管CENELEC的日常运作并确定政策方向;技术局协调各技术单位,组建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并监控标准化工作进程;技术委员会由各成员国指派的代表组成,负责完成各自领域内的具体标准的制定任务;中央秘书处由33名工作人员组成,承担全体大会、管理委员会和技术局下达的所有任务,是一个执行机构,负责处理日常事务,协调各单位工作。
CENELEC制定欧洲统一标准的一般程序是:
①确立项目:标准项目的来源有四种:一是来自国际电工委员会(IEC),占总数的80%;二是由CENELEC技术单位立项;三是CENELEC的协作伙伴委托,其中包括欧盟委员会下属的有关电子技术方面的委员会;四是来自成员国的电子技术委员会。
②制定草案:标准草案的制定工作主要由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承担。
③征求意见:草案拟定完成后,送交各成员国征求意见,这一过程需要6个月时间。拟定草案的技术单位对征求上来的意见充分研究后,根据其中的合理成分进行修改,形成最终草案。
④投票表决:投票耗时3个月。根据各成员国的国家大小分配加权票数。德国、法国、意大利和英国十个大国各拥有29票,小国如冰岛和马耳他则只有3票。草案被通过至少要有70%的票数赞成。
⑤编号存档:编号方式同CEN。